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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临空经济区临空中江保税物流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南昌临空经济区临空中江保税物流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临空招字【2018】第004 号 1. 招标条件 南昌临空经济区临空中江保税物流园项目已由南昌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经营发展部以洪临空管经字【2017】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临空中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西临空中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南昌临空经济区临空中江保税物流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南昌临空经济区临空中江保税物流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综保大街以南,坛山四路以东,丰瑞路以北,坛山三路以西; 2.3工程总投资:约35701.2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8606.2万元;本工程投资约28606.2万元; 2.4本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5354平方米;结构/层数:/ ; 2.5本工程建设内容:仓储、展厅、办公、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外附属配套等; 2.6本工程工期要求: 勘察工期 15 日历天,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 (1)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2)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幕墙及绿建等专项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建立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3)施工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幕墙及绿建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项目。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三家;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仅限一家。 3.1.3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与江西省人民政府或南昌市人民政府或赣江新区管委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企业或其唯一授权的子公司。 3.1.4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单位为2015新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6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2.7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 3.2.8拟派出“八大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4. 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80万元;或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 4.2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设计(勘察)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者按赣建办【2017】14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可网上查询)。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4.3开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持有南昌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或按洪建发[2016]127号文自行在“南昌市建筑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有二维码和公章的网络版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 4.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4.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4.6中标的施工单位,须在临空区办理纳税登记。 4.7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4.8依据《南昌临空经济区2017年第三十次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因采用随机摸球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充分体现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科学性,避免企业短时期内同类别工程连续中标。参照《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实施管理细则》(洪府厅发(2013)67号)文件规定,战略框架协议单位(含子公司)应在临空经济区中标项目完成开标后第二天起90天(含)内,暂停参加临空经济区后续项目的投标活动(以下项目的中标单位(战略框架协议单位(含子公司))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南昌临空经济区新E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南昌临空经济区乐云城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南昌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区二期工程等)。 5. 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获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等资料; 获取时间:2018年3月8日至2018 年3月23日止; 开标时间: 2018年3月26日09时00分整; 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临空中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明 联系电话:18507915160 招标代理: 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慧君 联系电话: 13576988257 15079041153 0791-8659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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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临空经济区新E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临空招字【2018】第001号 1. 招标条件 南昌临空经济区新E港项目由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统一代码2017-360092-70-03-0252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南昌临空经济区新E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南昌临空经济区新E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南昌临空经济区祥和一路以东,金山大道以西,黄堂西街以北,福银高速以南; 2.3工程总投资:约459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2219万元;本工程投资约32219万元; 2.4本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8198平方米;结构/层数:/ ; 2.5本工程建设内容:厂房、仓储、宿舍、食堂、室外附属配套等; 2.6本工程工期要求: 勘察工期 15 日历天,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优良标准(确保市优工程,力争省优工程); 2.8招标范围: (1)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2)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幕墙及绿建等专项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建立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3)施工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幕墙及绿建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项目。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三家;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仅限一家。 3.1.3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与江西省人民政府或南昌市人民政府或赣江新区管委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企业或其唯一授权的子公司。 3.1.4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单位为2015新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6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2.7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 3.2.8拟派施工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获得的市级优质工程奖或以上的获奖证书。 3.2.9拟派出“八大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4. 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80万元;或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 4.2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设计(勘察)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者按赣建办【2017】14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可网上查询)。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4.3开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持有南昌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或按洪建发[2016]127号文自行在“南昌市建筑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有二维码和公章的网络版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 4.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4.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4.6中标的施工单位,须在临空区办理纳税登记。 4.7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5. 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获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等资料; 获取时间: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20日止; 开标时间: 2018年3月21日09时00分整; 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明 联系电话:18507915160 招标代理: 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慧君 联系电话: 13576988257 15079041153 0791-8659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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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 临空 招字【2018】第 003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区二期工程已由南昌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经营发展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临空管经字【201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昌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区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昌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区二期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南昌临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 2.3工程总投资:约14896.52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3136.26万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648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840.65平方米。 2.5建设内容:企业联合办公楼及室外附属配套等工程。 2.6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优良标准(确保市优工程,力争省优工程); 2.8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幕墙、绿建、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及园林绿化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项目;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1.2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与江西省人民政府或南昌市人民政府或赣江新区管委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企业或其唯一授权的子公司。 3.2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2.1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4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工作; 3.2.5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需提供在本单位获得的市级优质工程奖或以上的获奖证书。 3.2.6拟派出“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 3.3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80万元;或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 4.2开标时,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4.3开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持有南昌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或按洪建发[2016]127号文自行在“南昌市建筑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有二维码和公章的网络版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 4.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4.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4.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中标的施工单位,须在临空区办理纳税登记。 4.8开标时,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4.9依据《南昌临空经济区2017年第三十次会议纪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因采用随机摸球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充分体现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科学性,避免企业短时期内同类别工程连续中标。参照《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实施管理细则》(洪府厅发(2013)67号)文件规定,战略框架协议单位(含子公司)应在临空经济区中标项目完成开标后第二天起90天(含)内,暂停参加临空经济区后续项目的投标活动(以下项目的中标单位(战略框架协议单位(含子公司))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南昌临空经济区新E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南昌临空经济区乐云城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等)。 5. 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获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等资料; 获取时间: 2018年3月8日至2018 年3月22日止; 开标时间:2018 年3月23日 09 时 00分整; 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招标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明 联系电话:18507915160 招标代理: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易露琳 联系电话:13576988257 13263007798 0791-8659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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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临空经济区乐云城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临空招字【2018】第002号 1. 招标条件 南昌临空经济区乐云城项目已由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统一代码2017-360092-70-03-02527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南昌临空经济区乐云城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南昌临空经济区乐云城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南昌临空经济区综保区竹埠一路南侧,坛山一路东侧,综保大街北侧,坛山东路西侧; 2.3工程总投资:约11257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1048万元;本工程投资约81048万元; 2.4本工程建设规模:总面积约:265814平方米;结构/层数:/ ; 2.5本工程建设内容:商业、公寓、办公、酒店、智慧平台及室外附属配套等; 2.6本工程工期要求: 勘察工期 15 日历天,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优良标准(确保省优工程,力争杜鹃花奖); 2.8招标范围: (1)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2)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幕墙及绿建等专项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建立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3)施工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幕墙及绿建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项目。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三家;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仅限一家。 3.1.3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与江西省人民政府或南昌市人民政府或赣江新区管委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企业或其唯一授权的子公司。 3.1.4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单位为2015新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6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2.7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 3.2.8拟派施工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获得的省级优质工程奖或以上的获奖证书。 3.2.9拟派出“八大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4. 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80万元;或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 4.2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设计(勘察)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者按赣建办【2017】14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可网上查询)。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4.3开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持有南昌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或按洪建发[2016]127号文自行在“南昌市建筑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有二维码和公章的网络版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 4.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4.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4.6中标的施工单位,须在临空区办理纳税登记。 4.7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4.8依据《南昌临空经济区2017年第二十九次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因采用随机摸球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充分体现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科学性,避免企业短时期内同类别工程连续中标。参照《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实施管理细则》(洪府厅发(2013)67号)文件规定,战略框架协议单位(含子公司)应在临空经济区中标项目完成开标后第二天起90天(含)内,暂停参加临空经济区后续项目的投标活动(以下项目的中标单位(战略框架协议单位(含子公司))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南昌临空经济区新E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等)。 5. 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获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等资料; 获取时间: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21日止;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2日09时00分整; 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明 联系电话:18507915160 招标代理: 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慧君 联系电话: 13576988257 15079041153 0791-8659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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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南昌临空经济区市政园林绿化零星工程及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就2017-2018年度南昌临空经济区市政园林绿化零星工程及养护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经公司相关部门研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南昌临空经济区市政园林绿化零星工程及养护项目; 2、建设地点:南昌临空经济区内; 3、建筑面积:/; 4、项目规模:每个小型项目工程总费用约小于50万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工期:开标确定中标后即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南昌临空经济区内(由招标人书面出具指定范围)。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有效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2、企业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②、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 5、2017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处罚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应提供的证件(证书)或材料原件,原件现场查验,并递交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3、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4、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5、承诺书(未被主管部门处罚承诺书)。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7日至 2018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昌市东湖区富大有路九号赣昌大厦1408楼(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持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将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明 联系电话:0791-87651876 招标代理: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露琳 联系电话:13576988257 13263007798 0791-86593642 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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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就2017-2018年度南昌临空经济区小型土建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经公司相关部门研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南昌临空经济区小型土建项目; 2、建设地点:南昌临空经济区内; 3、建筑面积:/; 4、项目规模:每个小型项目工程总费用约小于50万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工期:开标确定中标后即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南昌临空经济区内(由招标人书面出具指定范围)。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有效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2、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②、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 5、2017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处罚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应提供的证件(证书)或材料原件,原件现场查验,并递交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3、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4、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5、承诺书(未被主管部门处罚承诺书)。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7日至 2018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昌市东湖区富大有路九号赣昌大厦1408楼(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持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将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明 联系电话:0791-87651876 招标代理: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露琳 联系电话:13576988257 13263007798 0791-86593642 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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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就2017-2018年度南昌临空经济区小型项目监理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经公司相关部门研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南昌临空经济区小型项目监理工程; 2、建设地点:南昌临空经济区内; 3、建筑面积:/; 4、项目规模:每个小型项目工程总费用约小于50万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工期:开标确定中标后即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南昌临空经济区内(由招标人书面出具指定范围)。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有效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2、企业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证书(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②、拟派出“现场监理人员(建筑类专业监理员、市政类专业监理员、安全监理员)”证书; 4、2017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处罚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应提供的证件(证书)或材料原件,原件现场查验,并递交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3、拟派本项目的注册监理工程资格证书; 4、拟派出“现场监理人员”有效的监理岗位证书; 5、承诺书(未被主管部门处罚承诺书)。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2月27日至 2018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昌市东湖区富大有路九号赣昌大厦1408楼(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持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将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明 联系电话:0791-87651876 招标代理: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露琳 联系电话:13576988257 13263007798 0791-86593642 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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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作单位库入库项目 中标(入围)公示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作单位库入库项目 中标(入围)公示 2018年2月11日上午10:00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作单位库入库项目进行了开标,根据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现将中标(入围)情况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入围)排序人:江西康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入围)排序人: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入围)排序人: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中标(入围)排序人:金昌建设有限公司 第五中标(入围)排序人:美华建设有限公司 第六中标(入围)排序人:江西民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七中标(入围)排序人:宏发建设有限公司 第八中标(入围)排序人: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第九中标(入围)排序人:深圳南利装饰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中标(入围)排序人:利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一中标(入围)排序人: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中标(入围)排序人:深圳市大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四中标(入围)排序人:南昌金桦阳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第十五中标(入围)排序人:江西新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14日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 二0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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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受理和审批。 自2017年12月28日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受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停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 二、建立信息报送和公开制度。 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自愿原则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基本信息。信息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注册执业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近3年代表性业绩、联系方式。上述信息统一在我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开,供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参考。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及时核实其在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报送虚假信息,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核实,对涉及非本省市工程业绩的,可商请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助核查,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对存在报送虚假信息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信息推送至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布。 三、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四、强化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力度,推进电子招投标,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监管,严格依法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归集相关处罚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采集、报送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推进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加快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约束作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市场环境。 六、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平、高效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招投标投诉举报,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市场秩序。 七、推进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的约束和管理。鼓励行业协会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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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破除制约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各种障碍,推动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促进我省建筑业健康有序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各级主管部门不得直接或变相设置各种障碍、限制外地建筑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不得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将资质资格等级作为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条件,不得以本地区承揽工程业绩、本地区获奖情况作为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条件,不得强制扣押外地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不得要求外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进入本地区手续等,切实保障建筑企业在全省区域内,跨市县合法合规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 二、进一步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 各级主管部门不得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对任何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告知条件;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或者事前备案程序;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法定之外的义务;除依法依规设立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不得逾期返还保证金,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不得违规要求预留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比例上限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长期限;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不得限制企业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依法依规保留的保证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保障建筑市场各类主体参与公平竞争。 三、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以建立“预选承包商库”等方式设置障碍,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建设项目投标; 不得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发包过程中违法规避工程招标;不得以工程项目一揽子捆绑打包方式违规招标;不得将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的信用评价或业绩作为投标的加分条件,变相限制、排斥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资格、财务能力、技术、商务、工艺流程、技术参数等条件,依法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既要对本地本部门直接或变相设置各种障碍,妨碍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又要对任何妨碍建筑市场统一开放,损害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为监管不力承担失职渎职责任。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各种障碍,坚决纠正、严肃查处阻碍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建筑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建设工程招标公正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采取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方式,发挥各方监督作用。省厅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全省开展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专项督查,督查情况通报全省,并抄送省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对屡屡发生默许、纵容设置市场壁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约谈机制,严肃追责问责。省厅建筑监管处、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稽查执法)办公室要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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