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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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2007]119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集中采购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推动和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推动和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直接进口或委托方式采购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第四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第五条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坚持有利于本国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   第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为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活动,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审核管理   第七条  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八条  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以下材料:   (一)《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详见附1);   (二)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复印件;   (三)进口产品所属行业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详见附2);   (四)专家组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3)。   第九条  采购人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鼓励进口产品的,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材料。   第十条  采购人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的,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款材料。采购人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应当出具发展改革委的意见。采购人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4—的重大科学仪器和装备的,应当出具科技部的意见。   第十一条  采购人拟采购其他进口产品的,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第八条第(一)款材料,并同时出具第(三)款或者第(四)款材料。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家组应当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一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本单位并熟悉该产品的专家。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   第十三条  参与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文件中应当载明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第十六条  采购人因产品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原有采购项目的,不需要重新审核,但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第十七条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履行中,采购人确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不需要重新审核。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采购人应当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进口产品的验收工作,防止假冒伪劣产品。   第二十条 采购人申请支付进口产品采购资金时,应当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审核文件。否则不予支付资金。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采购人未获得财政部门采购进口产品核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擅自采购进口产品的;   (二)出具不实申请材料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二十四条  专家出具不实论证意见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同时遵守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的,应当按照国际招标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作出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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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库﹝2008﹞248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办公厅,高检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     财政部于2007年12月印发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该办法印发后,各地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对规范政府部门采购进口产品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反映了一些具体操作性问题,经与海关总署研究,现就进口产品采购中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关于办法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财库[2007]119号文件的适用范围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进口产品。     二、关于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三、关于已在境内多次流转进口产品认定     对经过多次流转、无法提供报关单证的产品,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查证:      (一)通过正常渠道进口的产品,无论在境内流转多少次,尽管中间商业环节没有保留进口报关单证,但通过层层倒推,最终可以找到进口代理商或者进口收货人,从而可以向海关查询进口报关记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生产设备、机械、汽车等大宗商品。     (二)通过走私违法方式进口的产品,由于未进行进口申报,不存在进口报关记录,因此,应当通过商品或者其包装上的原产地标识等其他证据来间接证明其为境外生产的产品。     四、关于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的国家限制进口产品,是指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门制订的相关目录。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口产品时,除需要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出具专家论证意见外,还要同时出具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其中,产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应当出具发展改革委的意见;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科学仪器和装备的,应当出具科技部的意见。当采购人的行政主管部门也是采购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时,以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当采购人的行政主管部门与采购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不一致时,仍以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为有效意见。     五、关于采购执行问题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作出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规定。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也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组织开始后才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采购活动,属于违规行为。     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六、关于政府集中采购执行     对于实行协议供货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在组织采购时,可以不限制进口产品入围,但采购人在采购入围进口产品前,需要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对于非协议供货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产品,采购人没有出具财政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意见的,集中采购机构一律不得为其组织采购进口产品。     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量小且采购次数多的经常性产品,可以实行批量审核,即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一揽子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申请、所需证明材料和采购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本年内随时按规定组织购买,无需再逐一申请报批。     七、关于论证专家问题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原则上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其论证专家应当是熟悉该产品,并且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没有经济和行政隶属等关系。因进口产品论证与采购文件评审不同,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可以不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作为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凡从财政部门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应当告知被抽取专家其论证内容和相应的责任。财政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论证专家考核标准和监督办法,加强对论证专家的管理,确保论证意见科学准确,原则上不得承担或组织其专家论证工作。     八、关于资金支付问题     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资金时,应当提供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文件、采购合同和产品报关单等材料,以确保所采购的产品规格、数量金额等与审批或采购文件规定的一致,否则不予支付。     九、关于文件执行时间衔接     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12月27日印发之日起施行。对于在该日期前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采购货物涉及进口产品的,在该日期前采购程序已经启动或启动后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需重新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不需要办理进口产品审核手续。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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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0月28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楼继伟   2013年12月1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第五条 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第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第七条 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第八条 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   (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或者询价;   (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五)编写评审报告;   (六)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 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四)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采购人应当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原则,不得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   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第十一条 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   谈判文件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明确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第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   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第十三条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第十六条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十七条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十八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九条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二条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第二十三条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推荐供应商的意见、评审报告、成交供应商确定文件、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记录、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文件可以电子档案方式保存。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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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05~2016年监理业绩-园林景观工程

园林景观工程 序号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总投资(万) 建筑面积(m2) 工程概况 备注 1 南昌市园林绿化局玉带河景观工程指挥部 玉带河南支及玉带河引水景观工程   约7900   4.77公里   2 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市东大门景观工程南、北楼 1000 11400     3 宜春市飞剑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飞剑潭景区各景点建筑(构筑)物 3000(美金)   仿古建筑1~6层   4 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八一起义纪念塔改建、中心景观工程 5000 65000 绿化、亮化、喷泉、浮雕等   5 南昌画院 南昌市杏花楼改造修复工程 200   园林设施、古建维修   6 宜丰县东方禅文化园建设指挥部 宜丰县东方禅文化园园林景观工程 1000       7 南昌市推进前湖互通立交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前湖互通景观绿化工程 960 70000     8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 江西名人雕塑园 1650 82760     9 德兴市文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饶守坤公园工程 2471       10 南昌市湿地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 象湖湿地公园建设及创建工程 800       11 南昌市劳动房屋开发公司 桃花源居园林绿化工程 约600       12 德兴市聚远楼景区管理委员会 德兴市和兴古街工程 5000   仿古建筑   13 景市广场北路延伸及景北大桥工程建设项目部 广场北路延伸及景北大桥亮化、绿化工程 1252       14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南昌市梅岭四季花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14100   园林景观工程   15 樟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樟树市龙溪河湿地公园古塔监理工程(二标段) 5000   古塔   16 上饶市中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上饶市创业公园主雕《鄱湖日出》和群雕工程 3200 长53米,宽2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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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05~2016年监理业绩-排污管网工程

排污管网工程 序号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总投资(万) 建筑面积(m2) 工程概况 备注 1 进贤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进贤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8000   日处理2万吨   2 广丰县城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 广丰县污水处理厂(厂区、截污干管)工程 5000   2万立方米/日   3 吉安市供水公司 吉安市敦厚片区污水治理工程 约2000   3万立方米/日   4 南昌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南昌市洛阳东路污水提升泵站 约811.36 3.89亩 3.89亩   5 青云谱区城建局 梅湖景区污水管道工程 2324       6 南昌水利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生米大桥下赣江航道疏浚工程 2000       7 德兴市城市管理局 德兴市污水处理厂工程 1856       8 南昌市新祺周长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长农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 2600   日处理2万吨   9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航空城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监理 4949   20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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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05~2016年监理业绩-市政道路、排水工程

市政道路、排水工程 序号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总投资(万) 建筑面积(m2) 工程概况 备注 1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南昌市洛阳东路改造工程(昌东大道至京东大道)监理项目 35594.79   1.3公里,宽50米   2 莆田市滨海排水有限公司 莆田市环湄洲湾北岸尾水排放管道工程(莆永高速--城港大道) 27000   总长19600米,排水总规模50万t/d   3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上饶市城市供水源引水工程 27000   9.64KM隧洞   4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21600   全长10.016公里,宽15-30米   5 信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信丰县迎宾大道北端拓宽工程 17100 总长8.5KM,宽64M,桥梁1座,涵洞3道、沥青路面   6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二路延伸段项目指挥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二路工程 17100   5463*60M   7 江西吉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江西吉州工业园区电子城二期及井冈山大道北段监理服务工程(一标段) 16000   5.4公里,沥青路面   8 南昌市东湖区城市建设局 环湖路第十二第道路维修改造六个农贸市场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14500   长20公里,宽60米   9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南京东路(青山湖大道--艾溪湖西路)项目监理 13949.49   全长2.387公里,40米   10 进贤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南昌市2011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一、二、三标段) 13057.1277 85275.6     11 南昌市城投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云飞路、抚生路道路排水工程 11500   长8.7公里,宽36米   12 江西吉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吉州工业园区电子城一期道路工程监理 10800   5公里   13 遂川县交通运输局 大广高速公路遂川连接线园区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9484.569059   全长2.62公里,按60米大道   14 瑞金市红都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G206国道瑞金市城区段改造(象湖大道二期)工程 9420.82   道路全长4452m,路幅全宽50;锦江河大桥长128米,单跨30M,桥面全宽42.75.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道路、桥涵、排水排污、照明和绿化、交通标志标线   15 南昌市望城新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东城大道、兴业大道、产业路、希望大道、宏图北大道、兴业二路道路及雨水工程 9085       16 婺源县文化广场北侧土地整体开发项目指挥部 婺源县文体路、茶场路、源头路延伸段、公园东路北段、文公大桥建设工程监理 7740       17 江西桑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东环路(欣杨南路至济生路)、南坪路道路、排水、绿化亮化工程星海湖综合改造工程 7000       18 南昌市市政控股公司 高新大道二期(北京路-解放路) 7000   长3.3KM宽60M   19 乐平市大连路道路改造工程指挥部 乐平大连路综合改造工程 6000       20 鄱阳县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 鄱阳县迎宾大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6000   4000米*50米   21 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赣州市章江新区东江源大道第二十九条道路第三标段 6917   全长3953.87   22 南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南昌县莲塘大道(莲武路--银三角立交)道路监理工程 4685.07       23 南昌湾公里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红湾大道拓宽改造工程 4100   K7+400-K10+468.070   24 南昌市政公用局 阳明路改造工程下穿机动车隧道 3380   372.5M   25 泰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泰和县祥和大道(东段)道路工程 3300   长920*76,沥青   26 南昌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办室 青山湖湖东路网综合改造工程 3000   3.3km*25/40M   27 上饶市信州区建设局志敏大道改造工程项目部 上饶市信州志敏大道二期改造工程 2800   长1.264公里红线宽55米   28 青云谱城建环保局 市场东路.南高公路工程 2300   3000M   29 南昌市东湖区城市建设局 扬子洲镇三联路(鹏举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1800       30 南昌市东胡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市政道路改造工程 1500   共约23条路   31 南昌市白水湖工业园有限公司 白水湖工业园四路 1250   2500m*30m   32 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市管道路四横四纵工程(抚河路改造工程) 1200       33 南昌市青云谱区城乡建设局 井岗西路南延伸段排水工程 1200   21M*1480M   34 赣州香港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金门北路道路与排水工程 1100   长1450、宽30   35 南昌水利水电高等到专科学楼 昌东楼区内环形路 1000   约3公里   36 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南塘湖路道路排水工程     3766*20M   37 南昌市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洛阳东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部 洛阳东路综合改造工程 500   宽7M,长152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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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05~2016年监理业绩-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序号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总投资(万) 建筑面积(m2) 工程概况 备注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南昌移动八一大道营业厅装修装饰工程 1600 11000   省优 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南昌分公司八一厅加层主体钢构、幕墙、土建工程 800   主体钢构、幕墙 省优 3 中国联通景德镇分公司 中国联通景德镇分公司联通通信综合楼装饰工程 500 8000   省优 4 南昌市东湖区城市管理局 东湖区街景综合改造工程 17000       5 南昌市东湖区城市管理局 南昌市东湖区城管局“三纵四横”新增街景工程 7180.76       6 上饶市立医院 上饶市立医院住院大楼装修工程 6000 32000     7 南昌市金轨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会议中心(会议室、会见厅)维修加固工程 4146.51 16200     8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南昌市公交营运中心、立体车库工程内装修监理项目 2300       9 江西省总工会 职工康惠楼穹顶,清漪楼装饰工程 800       10 南昌市第一医院 第一医院老住宅楼装饰工程 700       11 江西省水利物资供应公司 江水大厦装饰工程 500       12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顺大厦装修项目工程 480.73 5776.71     13 南昌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南昌百货大楼外装修 400       14 南昌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南昌百货大楼萍乡购物中心装饰工程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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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05~2016年监理业绩-厂房工程

厂房工程 序号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总投资(万) 建筑面积(m2) 工程概况 备注 1 南昌菱光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菱光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园区一期工程 10000 38570   省优 2 南昌顶津食品有限公司 南昌顶津食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390000     3 江西圣通物流有限公司 圣通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1#-6#仓库工程 6903 140984 钢结构   4 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长虹景德镇机电产业基地一期工程 13000 129500     5 南昌中兴发展有限公司 中兴南昌软件产业园工业一期二批、住宅二期 9000 118000     6 南昌业际光电子有限公司 南昌业际电子有限公司年产7500万片电容触摸屏项目 15800.03484 109976.31     7 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长虹景德镇机电产业项目一期 13000       8 南昌顶津食品有限公司 南昌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及其它配套设施工程 9450 70000 钢结构   9 江西洪都商用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A01号大部件装配厂房 14000 40542     10 赣州市南康区口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进境木材监管区二期道路堆场及综合楼、9#、10#厂房工程监理 2227 36447 堆场建筑面积约为17781,综合楼建筑面积约769,框架结构,厂房面积及结构为17897钢结构   11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GMP异地建设项目 5000 34248     12 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江西)有限公司 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江西)有限公司新厂建设 10000 27673.4 钢结构   13 广东荣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口县荣侨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 5500 4220 7栋大型标准厂房,单体共3-4层,框架,一层层高5.5,其余4.2   14 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 生产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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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05~2016年监理业绩-公共建筑工程

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05~2016年监理业绩 房建工程 公共建筑工程 序号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总投资(万) 建筑面积(m2) 工程概况 备注 1 洪都中医院 洪都中医院新院建设工程 10000 33000   国优鲁班奖 2 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大楼 5000 21618 框剪16+1层 杜鹃花 3 江西博能投资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博能兰宫国际项目工程 6300 54755.47   杜鹃花 4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新校区教学楼、专家楼、学生食堂 3355 36196   省优 5 江西师范大学 行政及国际交流中心 3000 17000   省优 6 江西省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楼和学生公寓 2444 29571   省优 7 井冈山师范大学 体育训练馆、外语教学楼 1770 18300   省优 8 江西省公安厅井冈山办事处 驻井冈山办事处综合楼 1600 10000 6+1层 省优 9 南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基建办公室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楼(主楼) 6000     省优 10 南昌县莲塘第三中学 莲三中新校区工程监理 9000     省优 11 南昌凯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唐宁街A、B座写字楼工程 12000 92000 框剪/32+2(地下2层) 省优 12 南昌县莲塘第三中学 莲三中新校区建设工程 9000 54127.8 框架2、4、6层 省优 13 江西省对口支援四川省小金县灾后恢复重建现场指挥部 城关二小校舍建设项目 1500 4500   天府银杯 14 九江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江喜盈门范城   473288.16     15 南昌华南城有限公司 南昌华南城一期市场3、4号交易广场工程 15000 314600 4+2层   16 亳州万福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亳州万福购物公园 10000 220000     17 鄱阳县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 鄱阳县鄱阳湖体育中心及科技大道(东段)建设工程 26000 202882 钢结构80跨度   18 南昌君之家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市新建区红星国际城市综合体项目   170000     19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 17342 141200     20 江西凯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太平洋花园 15000 140000     21 江西盛隆置业有限公司 萍乡市文化路假日广场工程 约10000 112000     22 南昌豪威大市场(香港)有限公司 喜盈门(南昌)建材家具广场主商场 15000 108285 框架5层   23 新余洪城大厦实业有限公司 新余洪城大厦项目工程   105000     24 江西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洪城房地产·罗家新区项目工程一期   102552     25 沃尔玛亚洲房地产开发(南昌)有限公司 沃尔玛南昌乐世界购物中心项目 43000 98211.13     26 宁波市强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瑞花园(酒店/公寓楼) 10000 86000   五星级酒店 27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南昌市公交营运中心、立体车库工程监理项目 22000 87000 框剪25层   28 南昌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南昌五湖大酒店 30000 74568 框剪25+1、裙楼7   29 吉林省集安深淼房地产(香港)开发有限公司 集安香港城 7000 70000     30 南昌凯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唐宁街C座工程 15000 70000 框剪39层,地下2层   31 南昌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南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16000 69000 19+1层   32 宜春市行政中心工程领导小办公室 办公楼 12000 62000 框架12层   33 江西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上汇商业广场 10000 61584.3 框架23+1   34 南昌航空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综合实验大楼建设工程 8000 51000 框架8层   35 九江花鸟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丰润金汇广场 4500 48772     36 南昌日报社 南昌日报社新“报业大厦” 8000 48309 框剪25层   37 新余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恒国际广场 3000 48000     38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08号综合设计楼工程施工监理 19000 48000     39 南昌百货大楼股分有限公司 京山购物广场 6000 47000     40 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管教所改扩建工程 3000 42000     41 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车仆汽车用品工业园一期工程 5000 43000 钢结构5580平米   42 南昌县人民医院 住院大楼、传染住院楼、门诊、医技综合大楼 5680 39717 14+1、3层   43 江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程 4506   框架11层(地下1层)   44 南昌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南昌市房产交易市场 约6000 35323.79 框剪21层   45 南昌融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城投大厦 17000 34000 框剪22层   46 南昌百货大楼股分有限公司 南昌友谊商城工程 4000 32000     47 南昌蓝天职业技术学院 昌东新校园二期工程图书馆 3000 30000   含暖通 48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南昌公交红谷客运配套中心 3800 29100     49 南昌辉门密封件系统有限公司 辉门密封件建设项目 10300 25000     50 新余市公安局 新余市公安局技术大楼监理工程 6000 25000 框架12+1   51 中共宜春市委党校 中共宜春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监理 6500 24375     52 江西省商务学校 江西省商务学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监理 2617 20794.84     53 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人民政府 上饶市沙溪中学迁建项目监理   16664     54 江西丰和农产品有限公司 丰农大厦监理 2227.019415 16637.84     55 南昌东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南昌市滨江学校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3100 14800 框架1-6层   56 江西省分析测试研究所 江西省科技创新大厦建设项目监理 4000 14218.47 框架多层   57 中外运(南昌)空港物流有限公司 日流通量520吨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2797 12451.31     58 江西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新疆阿克陶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 2800 12000 框架8层   59 江西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江西阿克陶旅游产业服务中心 4800 12000     60 上饶市信州区教育体育局 上饶市第二十小学(一小城东分校)建设项目工程I期监理 2500       61 江西良友蒋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市大中专院校放心粮油连锁配送中心 3450 10605 框架1-3层   62 鄱阳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上饶市鄱阳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建设工程   9000     6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生物药厂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生物药厂(一期)研发质检中心项目(1#研发楼、2#质检楼、3#综合动力站、6#门卫等)监理 4320 7444.11     64 广东荣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口县荣侨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 5500 4220 7栋大型标准厂房,单体共3-4层,框架,一层层高5.5,其余4.2   65 新建县国有资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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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05~2016年监理业绩-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 序号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总投资(万) 建筑面积(m2) 工程概况 备注 1 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溪湖春天住宅小区 15000 112000 框架6层、11层 杜鹃花 2 南昌昌北开发总公司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工程 8400 120000   省优 3 南昌市昌北开放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 28000 220000 框剪11层 省优 4 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央央春天主体施工阶段监理 37220 200000 1栋40层+2层、8栋32层 省优 5 江西省海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龙阳光住宅小区 23000 220000   优质结构 6 江西省通源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城B1\B2\B3\B6地块住宅楼及地下室监理工程 3196000 1077794.73 框剪地下1层,地上1-34层,建筑面积1077794.73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186610.15平米   7 江西省海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麦大街-汇景新城工程 80000 700000     8 南昌铭雅欧洲城实业有限公司 铭雅欧洲城运动休闲俱乐部、房屋建筑工程、水景及山林别墅建筑安装工程 365000 423000     9 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城南经济适用房工程二期(城投) 30000 324000     10 江西报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传媒新居 45000 308000 框剪2-27层   11 南昌市建工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朝阳农场拆迁还建房 48000 290000     12 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锦苑春天住宅小区 约30000 274189 31+1层   13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南昌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红谷滩新区凤凰城住宅小区一期工程(一标段)、二期(一、二、三、六标段) 22000 262000     14 博能信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信江府工程   245000     15 江西金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市象湖源住宅区二期 16000 213000     16 南昌市昌北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 假日星城 16000 203000     17 上饶市带湖安置小区项目部 上饶市带湖安置小区 30000   高层   18 湘西自治区荣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沆水湾小区3#地块 24000 200000     19 江西信邦实业有限公司 信邦帝景城 25000 196080     20 江西民航置业有限公司 蓝天郡 20000 190000     21 湖北美盛置业有限公司 大美盛城一期组团四住宅建设项目 9000 170000     22 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红谷春天花园第二期、三期工程 15000 166000 11/28+1层   23 江西师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翰园小区一期、二期工程 11500 160000     24 金融街南昌置业有限公司 锦绣前湖(暂定)住宅小区工程一期、二期 13600 147800     25 江西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洪城东公馆项目 13000 138021     26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抚生佳园工程 17000 135000 框架/18层   27 江西万豪投资有限公司 万豪朝阳新城 27000 126000 框架地下2层   28 江西华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华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旭岚春天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一期监理 18000 125000     29 共青城市全国青年创业基地服务局 共青城市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甘露花园二) 15000 124000     30 南昌市国资置业有限公司 “春晖园”二期工程 15000 120000     31 南昌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城南经济适用房工程(水投) 12000 120000     32 鹰潭市月湖资产运营公司 鹰潭市和谐小区住宅及公建工程 6000 120000     33 西湖区桃花镇大塉村农民公寓建设管理办公室 西湖区桃花镇大塉村农民公寓 9046.8 119208.96     34 玉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玉山县七里街棚户区改造工程 9000 105000     35 南昌市建工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城东经济适用房 10000 100000     36 江西博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博苑.象湖茗居住在小区工程 约6800 100000     37 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城东经济适用房 10000 100000 6+1~11层   38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昌九城际铁路南昌站改扩建工程拆迁安置房项目 22000 100000 框剪11~32层   39 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大圣马广场1#-6#楼、商铺A及地下工程 13000 98233.33 框剪31+1   40 江西省江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梅湖·香榭丽 10300 91000     41 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大青山湖花园商住小区建设项目(30#-58#)   89548     42 南昌铭雅欧洲城实业有限公司 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C01C02地块工程监理   80000     43 赣州商业银行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州商行住宅小区 4500 80000 小高层及多层   44 江西省中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枫林景苑 3000 78312     45 江西省海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馨居雅苑居住小区 4900 78000     46 江西天香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天香.四季花园一期住宅小区 21549 77361 框剪6、9+1层   47 南昌市劳动房屋开发公司 桃花源住宅小区 7500 75000 10-26层,共6栋   48 江西省海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麦路、幸福里居住小区 4900 73000     49 江西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竹海铭都 12000 72677.53     50 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赣州市章江新区K16地块农民返迁安置小区I标段 8950 65400 框架、框剪   51 江西新东方农机有限公司 都市晴园小区 3500 60000     52 江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新世界广场   60000     53 赣州香港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赣州香港工业园7-10#、13#楼及其配套工程 9000 59300 四层框架   54 江西省海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泓德新厦 约4800 58000 框剪32+2层   55 江西博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总部基地(B-01地块) 7000 54600     56 南昌昌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青云谱区廉租住房二期 5520 52754 砖混六层   57 南昌市新建区乐化镇人民政府 乐化镇村联动集镇打造特色小镇试点项目商务服务区安置房建设监理 6000 52600     58 江西省高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氏音乐花园商住楼 6000 51335.31     59 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蓝天碧水物广场开发项目部 蓝天碧水购物广场(住宅部分) 4900 49000     60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梅岭镇瓦窑自然村安置房工程监理项目 7000 48000     61 景德镇市开门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幸福家园一期一标段 5000 47000 18层框架   62 南昌昌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象湖农民公寓四期(II标段) 6800 46000 16+1层   63 南昌天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名仕花城 6000 45000     64 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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